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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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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基本农田可不可以建大棚?

1、基本农田不可以用于建设蔬菜大棚。基本农田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

2、不可以,基本农田不可以建设蔬菜大棚,因为在法律中规定农业设施不得占用基本农田,所以蔬菜大棚或者看护房被认定为设施农业用地,是不能在基本农田上建设的,但是基本农田上可以建设不影响土地耕作的温室等设施。

3、基本农田不能用来建蔬菜大棚。基本农田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侵占。

福建省农业设施用地管理办法

1、法律主观:农业设施用地管理办法的内容包括:必须坚持农地农用,严禁改变用途,或变相改变农用地用于其它非农建设,明确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要求和支持政策以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

2、法律客观:《设施农用地管理规定》第二条 设施农业及其附属设施用地管理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设施农业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建设要符合农业发展规划、乡级土地利用规划和乡村建设规划。设施农用地要合理选址。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 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4、改变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或将农业用地改为非农业用地,须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由同级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更换证书。 第六条 对执行《土地管理法》和本办法有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5、法律依据:《设施农用地管理办法》第三条 申报审批 设施农业及其附属设施用地由使用者提出申请,经乡(镇、区)政府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

关于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

关于设施农用地实施细则

1、(一)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

2、设施农业用地 新政策2021设施农业用地纳入农业内部结构调整范围设施农业包括作物种植设施(含规模化大田种植配建的设施)和畜禽水产养殖设施,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不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3、设施农用地要合理选址。在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前提下,严格审批规范管理,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坚决禁止占用基本农田,禁止超规模占地,禁止搭车审批。

4、在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前提下,严格审批规范管理,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坚决禁止占用基本农田,禁止超规模占地,禁止搭车审批。

5、法律依据:《设施农用地管理办法》第三条 申报审批 设施农业及其附属设施用地由使用者提出申请,经乡(镇、区)政府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

关于设施农用地管理办法

1、法律主观:农业设施用地管理办法的内容包括:必须坚持农地农用,严禁改变用途,或变相改变农用地用于其它非农建设,明确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要求和支持政策以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

2、设施农用地要合理选址。在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前提下,严格审批规范管理,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坚决禁止占用基本农田,禁止超规模占地,禁止搭车审批。

3、法律依据:《设施农用地管理办法》第三条 申报审批 设施农业及其附属设施用地由使用者提出申请,经乡(镇、区)政府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

4、严格界定设施农用地范围。按照有关规定,对设施农用地中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的内涵和使用要求予以明确。严格防止以发展设施农业为名,擅自进行非农建设,违法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区分用地情况实行分类管理。

关于关于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和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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